你同意3个月每天上网6小时是精神病吗?
据各大新闻媒体消息,由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、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的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近日通过了专家论证,这意味着我国医疗领域对“网瘾”的诊断将得到规范,“网瘾”将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的治疗范围。网上一片哗然。短短几个小时内,各门户网站的新闻点击率已经上万。网友们深感不解和兴奋,对相关专家的想法嗤之以鼻,认为他们“愚蠢”,可以申请世界第九大奇迹。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认为,网瘾被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互联网,表现出强烈的重新使用互联网的欲望而导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。定义症状有七个标准。其中一个量化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互联网达到或超过6小时,且这一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,有强烈的使用互联网的欲望或冲动。或减轻全身不适、烦躁、易怒、注意力不集中、睡眠障碍等。当你停止上网时。据新闻报道,从2005年初至今,北京军区总医院共收治网络成瘾青少年3000余人,均有不同程度的好转。其中60%以上已完全康复,平均治疗时间为3个月。据调查,目前我国网民数量约为2.5亿,18%为18岁以下青少年。在未成年网民中,近10%的人有不同程度的网络成瘾。记者昨天(23日)在成都对50名普通上班族进行了调查。超过60%的上班族每天上网时间超过6小时,大部分人上网时间超过8小时。网友质疑“6小时”,说很可笑,这个消息上了某网站国内新闻的头条。网友普遍难以接受这样的定义标准。“睡觉后,我会变成精神病!”大多数网友反对将网瘾列为精神疾病,并强烈批评专家的6小时标准,称整件事“荒谬”、“无聊”、“荒谬”。不少网友指出,自己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天8小时以上的网络生活,这就意味着“单位有必要给予工伤赔偿吗?”甚至有精神科主治医生说:“我已经达标好几年了。谁来治我?”有激动的网友高喊:“网瘾是精神病,杀害精神病患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。同志们,赶快杀了专家,免费杀了他们!”网友对此事的争议焦点如下:为什么那么多“瘾”会陷入精神疾病?“吸烟有害健康,亿万人戒不掉。这是什么心理疾病?这包括那些一直吸到死的专家。这是什么精神病?”有人问:“现在大家都有手机了。有些人觉得没有手机不方便,不舒服。是不是也是精神病?”网友说,这么多“瘾”中,为什么要把网瘾推到“精神病”的风口浪尖?结果太吓人了。所有参与的人都是病人?结果糟透了!从事信息中心、电信、设计、科研、IT等相关领域的员工都得了精神病?“我是网站编辑,基本上从早上8点到下午6点都挂在网上,晚上回到泡泡论坛玩游戏.我在网上花了10多个小时。好像我们整个单位都有精神病。精神病院够我们住吗?”“是一群精神病人,哈哈,我是彻头彻尾的精神病人!”甚至有网友调侃,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和相关医疗福利,因为他们的工作“毁”了自己变成了精神病。6小时标准符合社会现实吗?网友也质疑“6小时”的量化标准。“在如今的信息社会,毕竟在网上工作生活不到6小时的人是少数。这6小时标准根本不符合社会实际!”标准出台后会不会进行强制治疗?据报道,相关专家指出,网瘾
一位安徽网友对后续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考和问题:如果判定为精神病会怎么样?我可以享受免费治疗吗?同时,法律还规定,精神疾病对许多行为结果不承担责任。医院能出具证明吗?如果发生事故,你可以免除责任。“如果答案是‘不’,那么还是提高这个标准比较好,不要急于出台。”互联网时代有限的经济会受到影响吗?不少网友还指出,如果每人每天上网时间限制在6个小时,社交系统可能无法正常工作。“网络早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,网络是不可替代的!”网友们担心对网络时间的严格限制是否会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,甚至减缓经济发展。
标签:
版权声明:你同意3个月每天上网6小时是精神病吗?是由宝哥软件园云端程序自动收集整理而来。如果本文侵犯了你的权益,请联系本站底部QQ或者邮箱删除。